欢迎您!登录  [ 免费开户 ]  

您的位置: 首页 > 专户理财 > 专户资讯 > 信息公告 > 专户临时公告

瑞元资本越秀产投利海投资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重大事项公告

次阅读    打印开始打印    字体小字号|大字体 2015-11-25        

  尊敬的委托人:

  由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托管人”)托管的瑞元资本越秀产投利海投资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成立于2013年11月29日,根据《瑞元资本越秀产投利海投资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本专项计划自委托贷款起始日(2013年11月29日)起连续计算满24个月终止,即原定于2015年11月28日到期终止。

  本专项计划按照合同约定投资于广州越秀诺成五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地产基金”),为地产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地产基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海集团”)发放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利海集团广州南湖托斯卡纳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该委托贷款期限为360天+1年,原定到期日为2015年11月28日。

  2015年5月25日,地产基金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投”)向管理人发函,通告融资人利海集团因运营困难,有不能按期全部偿还委托贷款本息的可能。对此,管理人已在本专项计划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经越秀产投确认,融资人利海集团不能按期偿还委托贷款本息,在投资期限内,地产基金无法向有限合伙人(专项计划)分配投资收益并归还投资本金。由此,本专项计划在存续期限内暂时无法向投资者进行投资收益分配。

  对于地产基金及专项计划出现的投资风险,管理人深表遗憾。管理人将与越秀产投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地产基金的债权投资回收情况,并与越秀产投共同成立风险处置小组,协助越秀产投化解地产基金的投资风险。

  在本专项计划清算前,管理人将通过管理人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每月公布本专项计划的最新情况,请投资者登陆查阅。

  以上为本专项计划重大事项说明。衷心感谢本专项计划委托人对管理人工作持续的大力支持与信任。

  特此公告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分享到开心网 分享到网易微博 分享到sina微博 分享到QQ微博 发送邮件 分享到: 【加入收藏】 关键词:
更多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热门活动